绵阳大众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合同
委托方: ( 以下简称甲方 )
受托方: 绵阳大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上,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定合同如下:
一 施工面积:
二 施工内容:
三 施工地点:
四 承包方式:
五 质量要求:
六 合同日期: 2008年 3 月 日起 2008年 月 日止 为期 天
七 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工程验收后,甲方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元)
八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验收签字, 并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必需要的水和电,教育服务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服务质量并按规定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九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客户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认真做好甲方要求的工作。
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负责人盖章签字有效。如未定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备注:
甲方:: 乙方: 绵阳大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李小姐
电话 : 电话: 17508146328
手机: 手机: 17508146328
地址 : 地址: 西山东路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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